(1)急性扁桃体炎病人急性发作时,一般应在炎症消退后2~3周考虑切除扁桃体。
(2)全身性疾病,如肺结核、风湿性心脏病、肾炎等,病情尚未稳定时;未经控制的高血压病人,不宜手术。
(3)妇女月经期间或月经前期,不宜手术。
(4)再生障碍性贫血、紫癜病等造血系统疾病及有凝血机制障碍者,一般不作手术。如必须施行手术者,可采取综合措施,包括输新鲜血液及血小板悬液,使用抗生素及激素,轻柔操作,周密止血,以防术后感染及出血。